此外,外商投资企业的就业人数(或职工人数),并不能够等同于对外贸易行业的就业人数,虽然用作相关性替代是可以的。为此,还需对行业就业人数进行修正。我们将借鉴孙治宇、赵曙东(2010)的做法,用出口额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来衡量外贸行业就业占工业部门就业的比重。当然,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限制,目前的做法也存在一定的不准确性,因而利用实证工具衡量外贸引致就业的程度,仍然是非常必要的工作。
5.1 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社会效益指标体系的构建
衡量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效益指标,主要包括外贸部门的就业和工资两部分。根据第1章的设计,我们对就业和工资两个三级指标赋予相同的权重,当然前提在于消除指标量纲的影响。为了保证最终所得指标符合一致性判断标准,借鉴孙治宇、赵曙东(2010)的处理方法对样本进行标准化:
需要说明的是,在比较国家层面的年度指数时,j=0是有可能的。在获得标准化指标基础上,可以分别对就业和工资两部分指标进行描述性统计,然后根据所设定的权重计算出社会效益指数的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