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支持建立综合学院、综合大学与师范大学共同建设跨校“4年学科专业本科+2年小学教育专业硕士”通道模式,支持师范大学和有实力的师范学院建设校内“4+2”专业硕士培养模式,增加研究生层次培养规模。鼓励有招收教育硕士资格的院校适当增加小学教育专业的招生规模。
在未来小学教师教育体系建构上,有必要从东、中、西部地区差异、中期(2013—2015年)和长期(2016—2020年)时间段来确定调整措施:
(1)东部地区调整策略:中职院校停止小学教育专业,调整高职高专院校的培养结构来逐步减少专科层次的培养规模,通过师专升格、专业改造和“4+2”模式大力增加本科层次和研究生层次的培养规模(见表5.2-14)
中期调整策略:在2013—2015年期间,东部地区非师范类中职院校停招小学教育专业,2010—2012年入学的学生在毕业时可通过参加专门考试进入本地区专科院校来修读三年制大专课程;中师院校通过撤并或升格逐步减少小学教育专业招生规模,主要承担学前教育专业培养,2010—2012年入学的学生在毕业时可通过专门考试继续在校修读三年制大专课程;师专院校通过减少中学教育的培养规模,适度增加小学教育的培养数量,定向农村地区培养,并进行持续质量评估;其他高职高专院校须进行资质认定,未能通过认定的院校不再招生,通过认定院校逐步减少小学教育培养规模;通过支持有实力的师专院校升格为师范学院,逐步减少本科院校“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层次培养以增加本科层次培养规模,未设“小学教育”专业的其他本科院校依托原有学科专业设置建设“小学教育(学科方向)”专业,增加本科层次培养规模,重点改造建设小学教育(音乐方向)、小学教育(美术方向)、小学教育(体育方向)、小学教育(科学方向)、小学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方向)等专业,增加供给;支持综合学院、综合大学与省内师范大学建设“4+2”的通道模式试点,支持师范大学和有实力的师范学院新设或增加“4+2”专业硕士培养,增加研究生层次培养规模,并鼓励承担教育硕士培养的院校适度增加小学教育专业的招生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