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系统地论证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原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非常重视,他们在具体运用辩证法的过程中时时体现了这一思想,并把它视为研究现实问题、指导实际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但都没有把它们作为哲学范畴明确提出来加以论述。苏联20 世纪30 年代的教科书虽然提出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概念,并阐述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性问题,但是还没有能够对这两个概念的含义给予科学的规定,也没有进行系统的论述。这个任务是由毛泽东完成的。毛泽东在《矛盾论》中首次把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作为矛盾特殊性的两种特别的情形提出来并加以阐释,并把这类矛盾的学说提升为哲学原理。这是毛泽东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所作出的一个重要贡献。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一文中最初提出主要矛盾的理论,该文指出:“由于中日矛盾成为主要的矛盾、国内矛盾降到次要和服从的地位而产生的国际关系和国内阶级关系的变化,形成了目前形势的新的发展阶段。”[23]《矛盾论》则对这一思想进行了全面的理论概括和详细发挥。毛泽东指出,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矛盾存在,但这些矛盾的力量和作用是不平衡的,其中必有一种矛盾起着主要的、领导的、决定的作用,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个矛盾就是主要矛盾。而其他的矛盾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这就是非主要矛盾。“因此,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24] 毛泽东由此批评许多学问家和实践家,由于不懂得抓主要矛盾的方法,结果如堕烟海,找不到问题的中心,也找不到解决矛盾的方法。在抓主要矛盾这一方面,恩格斯和列宁在实践中曾经体现了这一观点。恩格斯说:“为了达到伟大的目标和团结,为此所必需的千百万大军应当时刻牢记主要的东西,不因那些无谓的吹毛求疵而迷失方向。”[25] 列宁指出:“政治事态总是非常错综复杂的。它好比一条链子。你要抓住整条链子,就必须抓住主要环节。”[26] 当然,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并非一成不变,事物的各种矛盾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和互相作用的,而“相互作用消除了一切绝对的首要性和次要性”[27]。在多种复杂矛盾中,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区别;而在一对矛盾中,矛盾双方也有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区别。毛泽东指出:“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28] 他还以大量的事实说明矛盾的主要方面与非主要方面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依靠事物发展中矛盾双方斗争的力量的增减和程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如果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了变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