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秦那种长期的、消耗民力的动员机制,汉朝初年,实行官员久任制度。什么叫久任呢?就是地方官员长期保持不变。举个例子,汉代某一个官员在某一个郡担任郡守,中央对他的工作非常满意,甚至十几年的时间,不给他改变工作。为了表示对他的工作的认可,就给他增加俸禄以保证地方官对于地方治理的尽责以及政策的延续、稳定。在这种基础之上,经过了汉代的高祖、文帝、景帝,到武帝时代,郡县制度可谓是全面铺开。
我们知道,秦朝建国的时候,中国境内是36个郡。到秦朝灭亡的时候,有学者认为,秦已经增长到了48个郡。有人会问为什么会是这个数字,因为秦人尚六,他们喜欢6或者是6的倍数,所以36个郡是一个和6相关的数字,48个郡仍然是一个和6相关的数字。到了汉武帝时代,经过开疆拓土,汉朝又增加了很多郡。到了西汉灭亡的时候,大概是105个郡。东汉时代是103个郡。在秦汉时代,中国经历了从36个郡到100多个郡的这样一个发展过程。而郡下的县,基本保持在1500个左右的规模。郡县制的全面铺开,建立起了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这样一个稳固的、牢靠的关系。